一、项目名称:高浓度有机废水强化处理及其资源化项目
二、项目单位: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
三、法人代表:王克治
四、企业概况
山东景芝集团有限公司具有悠久的酿酒历史,为国家重点酿酒企业之一。企业自1993年改制以来跨行业多元化发展,已形成以经营白酒(5万吨/年)、保健酒、玉米淀粉(6万吨/年)、热电、蛋白饲料、纸制品为主,集生产经营、技术开发、商业贸易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。公司连续八年进入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行列。为山东省百家重点企业集团之一。
五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
污水处理是我国当前各地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,也是解决城市水体污染的重要途径。按照全国环境保护“十五”的规划目标,到2005年所有城市都要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,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5%,50万人员以上的大城市要达到60%。《环境保护法》规定,国家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、技术支持和措施,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,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环境保护,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。山东景芝集团有限公司由于生产规模不断扩大,污水的排放量不断加大,而目前的设施不能满足现行环保要求。原污水处理设施,排放水质标准是执行1998年省环保局按照国家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—88)和国家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“附录A”所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的混合排放标准,即COD≤265mg/L,BOD5≤142.2mg/L,SS≤155.8mg/L的标准排放。由于公司地处潍坊市水源地峡山水库上游,国家及潍坊市政府要求排放的水质标准达到国家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一级,即:COD≤100mg/L,BOD≤30mg/L,SS≤70mg/L的标准排放,尽管企业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,处理后的水质COD仍在150mg/L左右,难以满足地方政府对企业进一步做深度处理的要求,企业需改扩建日处理能力8000m3的污水处理系统。
六、项目投资
高浓度有机废水强化处理及其资源化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,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3000万元,有机肥项目投资2500万元,沼气发电项目投资500万元。项目利用外资 4000万元,其余企业自筹。
七、合作方式:合资、合作
八、合作期限: 20 年
九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刘 强
电话 / 传真: 0536-4615409/4611423 |